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交通罚款总量减少一成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6月20日07:00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侯莎莎)去年10月,公安部推出“对轻微交通违法口头警告后放行”政策后,北京等地交通违法处罚量减少10%、教育量增加10%、罚款总量减少10%。近日,公安部交管局召开了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夏季事故预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指出,今年1至5月,全国以教育方式纠正轻微交通违法2261万人次,同比增长29%。

  去年10月,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印发了《关于加强交警系统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意见》要求,交警系统将改进执法态度作为首要任务,改进执勤执法方式。对轻微交通违法行为,纠正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后放行。

  具体轻微违法行为是哪些、怎么界定?对此,公安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全国各地交管部门可以根据自身的特点制定细化的实施方案,公安部没有统一的规定。

  北京目前对“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仍没有明确界定。但市交管局一位负责人透露,本市交警对于大部分轻微违法行为都是以纠正、提醒、警告为主。例如,行人越线、不走人行横道、乱穿道路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可以进行罚款处理,但一般交警在实际执法中都会对其进行提醒、纠正,很少罚款;对于违法停车问题,交警也会根据实际情况具体斟酌、人性化执法,如驾驶员短时停车上厕所,并未影响其他车辆通行的,交警一般也不会进行罚款、扣分处罚;另外,外地驾驶员因不熟悉道路情况而违反规定的、实习期未按规定粘贴实习标志等情况,交警也以提醒、警告为主。“是不是轻微交通违法,不应一概而论,要看它可能造成的后果,以及是不是影响整体交通环境,是不是影响了他人,另外,是否属于主观故意也是很关键的参考因素。”一位长期在一线执勤的交警告诉记者。 RJ173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