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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昏恋老人只肯同居不敢结婚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6月20日07:18  南京晨报

  晨报讯 黄昏恋听起来很美好,可很多老人却面临着尴尬的境地。林老太便是其中一例,如今她竟和年轻人一样赶起了时髦,宁肯和新老伴同居也不肯领取结婚证。“还不是财产闹腾的。”林老太无奈道。

  20多年前,丈夫去世之后,林老太独自一人将子女抚养成人。“儿女们也争气。”林老太说,目前三个子女都在外地打拼,唯独留下她一个孤寡老太独守一套两居室的房子。林老太自己有着不菲的退休工资,加上多年的积蓄,生活上很富足。由于子女们都不在身边,林老太常常感觉很孤独。为了打发时间,林老太平时喜欢到棋牌室打打牌搓搓麻将。“很多老人都是孤寡老人,大家都很谈得来。”林老太说,在牌桌上,她结识了一位老先生。在日渐频繁的接触中,林老太和这位老先生之间逐渐产生了默契,而且很有共同语言。据了解,这位老先生和林老太有着几乎一致的家庭背景:衣食无忧,儿女成器,且孤独一人。就这样,从去年开始,林老太便和这位“男友”住在了一起。

  至今,两位老人已经一起共同生活了一年多的时间。然而,当问到结婚的事情时,林老太却只是摇头:“我们从来没考虑结婚的事情。”日前,林老太曾经就同居期间的财产问题咨询过晨报法援热线。“合法的婚姻是受法律保护的,你们为什么不肯结婚呢?”当记者抛出这个问题的时候,林老太显得很无奈:“其实我们双方都有不少财产,如果一旦结婚的话,不仅儿女们反对,最重要的会在财产问题上扯皮。”林老太还再三表示,现在两位老人住一起就是为了有个伴,是否结婚已经不是很重要了。记者从民政部门了解到的信息是,老人登记结婚的比例确实很少。财产问题仍然是导致老人再婚难的主要原因。

  对此,南京金路律师事务所袁江生律师解释称,林老太的心态也代表着大部分黄昏恋老人的心态,财产往往成为老人再婚的阻碍。其实,两位老人完全可以对婚前财产以及婚后的财产订立合同,先行确定财产的归属,这样可有效规避法律风险。(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作者:姚均祥/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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