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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第14例甲型H1N1流感患者受行政处罚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6月20日07:31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北京6月20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7时10分报道,昨晚,记者从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获悉,依据相关规定,并根据调查结果,决定给予北京第14例患者何某警告的行政处罚。这也是中国内地首次对瞒报病情的甲型流感患者进行处罚。详细情况,中国之声连线了中国之声记者汪群均——

  主持人:在我们印象中,这并不是内地第一个瞒报病情的人,为什么这次会处罚他?

  记者:5月中旬的时候,质检总局曾经有过对某些涉嫌瞒报的入境人员进行处罚,或者因为证据难以座实,或者其它原因并没有开出罚单。

  何某31日到达北京,6月1日,他曾出现咽痛、咳嗽等症状,但没有就诊或自我隔离观察,也没有按要求主动与疾控部门联系。仅向宾馆前台索要了"白加黑"、VC银翘片等药物。当日中午,他约同学聚餐。何某在北京的4天时间频繁出门会友、聚餐,多次打车不留票据。导致总共88人都被确定为密切接触者。

  6月3日,何某被120救护车转入地坛医院隔离治疗。在卫生部门对何某进行流调的过程中,他才承认自己回国前夕曾在美国近距离接触过流感样症状的病人,他的美国房东和一位室友都曾出现流感样症状。

  主持人:警告处罚是怎样程度的一个处罚?

  记者:这是有法律依据的,2008年1月3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第二十条: 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者罚款:第一种行为就是:(一)逃避检疫,向国境卫生检疫机关隐瞒真实情况的。

  主持人:这个处理是否意味着今后我国内地要对瞒报病情者开始处罚了呢?

  记者:因为和我国交往密切国家的疫情越来越紧张,我国面临的输入型病例威胁还很大。但17号卫生部出台了《社区甲型H1N1流感暴发流行控制工作方案(试行)》,现在防控策略已经调整到备战疫情社区暴发流行上了。以减少二代病例为目标,以学校、社区、医院为防控重点。而目前,检验检疫部门在各口岸的仍然防控严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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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全球阻击甲型H1N1流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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