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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成人赞同设立男性产假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6月20日08:25  深圳特区报

  【本报消息】在父亲节即将到来之际,中央党校妇女研究中心日前召开理论研讨会,建议把“男性可享带薪假照顾生育妻子”作为一项公民权利和义务,写入即将出台的《社会保险法》,以法律形式确立“男性假期”。专家表示,男性应在孩子出生时陪在妻儿身边,以体现“两性平等合作完成生育过程”。

  “休产假也是男性的权利。”中央党校妇女研究中心副主任、课题组负责人李慧英展示了一项问卷调查结果,近九成人表示希望该权利得到法律明确保证。目前,已有36个国家在法律中明文规定了男性分担生育事务的权利和义务,用法律形式规定了男性护理假或父亲假。事实上,我国大部分省份已经对男性照顾生育中的妻子做出了明确的地方性政策规定,据不完全统计,已经有26个省、市、自治区设立了“男方护理假”或者“配偶护理假”。

  “我们认为,目前将地方性政策转变为国家立法的条件已经成熟,现在需要通过一个立法程序加以明确。”李慧英代表课题组呼吁,男性护理假作为一项公民权利和义务,应当在即将出台的《社会保险法》中的“生育保险”篇章中加以明确规定,给予法律保障。

  (《北京晨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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