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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秀屿事业单位要招93人 7月22日笔试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6月20日08:46  台海网

  台海网6月20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龚凡)记者近日获悉,莆田秀屿区部分事业单位将对外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3名,涉及56个职位,其中,区医院28人,基层卫生院10人,城市建设管理处6人,新农合管理中心5人。报考时间为6月25日至7月10日(上班时间),报考地点为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此次招聘的范围包括持有“全国普通院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历届未就业毕业生(含人事代理人员)和今年应届毕业生。

  另外,报考区医院和基层卫生院的考生须为本市户籍生源。

  据了解,此次招聘的笔试时间定在7月22日,地点在莆田十中,面试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体检地点将在莆田市公务员考录定点体检医院中随机选择,时间另定。所招聘人员试用期1年,期满合格的正式办理就业相关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时间均从试用期算起。

  此次招聘实行最低服务年限,时间为4年(基层卫生院岗位为5年)。只有在最低服务年限届满后,聘用人员才能提出辞职申请。擅自离岗的,按自行解聘处理,并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转移个人人事档案。

  聘用到基层卫生院岗位的,根据有关规定,本科毕业生在培训医院进行临床能力培训,时间2年。专科毕业生需经“专升本”学习和临床能力培训,时间3年。本、专科毕业生在学习、培训期间,由省级财政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的生活补助费,本科毕业生再由承担培训医院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的生活补助费。培训期满取得合格证书的,办理聘用手续,以本次考试总成绩为依据,统一安排到有空编的基层卫生院工作,至少连续工作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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