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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学提前1小时 男孩江边玩耍溺亡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6月20日09:30  华龙网-重庆商报

  本报讯(记者 叶惠娟 董娟 实习生 罗庆钦)前日下午4:30,家住石油路的冉先生匆匆赶到重医附小门口接上五年级的儿子冉松(化名)放学。他到了学校却被告知,儿子已提前1个小时放学了,傍晚6点,他却接到儿子在长江溺亡的噩耗。

  昨日,在重医附小门口,冉先生泣不成声地告诉记者,前天是他的生日,本打算一家人外出聚餐,不料他的生日变成儿子的祭日。

  冉先生称,儿子刚10岁,前日下午4:30,他像往常一样去学校接儿子放学,门卫却告诉他,当天所有学生提前放学。冉先生很诧异,没听儿子说起会提早放学,但来不及询问,他又匆匆回家等儿子。6点,他的电话突然响了:“冉大哥,不得了了,你家娃儿在江中淹死了。”冉先生心急火燎地赶到黄沙溪隧道附近的江边。晚上7点,渔民终于将孩子的尸体打捞起来,冉先生见到儿子尸体当即瘫倒在地。

  据了解,冉一家是四川达州人,到重庆来做生意有四年了。

  据了解,前日下午3点半放学后,冉松和另外4个同学到黄沙溪隧道附近的长江边玩。他们先在江边打扑克,后来冉独自靠近江水,而该水域有一片水深2米左右的浅滩,因岸边长了不少青苔,估计是不小心滑到江中。

  据冉先生回忆,事发前一天孩子从学校拿了个通知回家。通知上称因六年级学生毕业考试,其他年级学生在6月18日下午3点半放学(即比平常提前1小时)。冉称,通知是复印的,上面的日期看起很模糊,他把日期看成了19日。而且,孩子遇难后他才发现,这学期学校没有为学生购买意外保险。对此,他认为学校有责任。据了解,冉收到的该书面通知已被学校收回,对于日期模糊一说,记者无法核实。

  重医附小蒋校长表示,学校已经将此事上报渝中区教委。对于当日提前1小时放学,学校给一到五年级的学生家长都发了书面通知,而学生的意外伤害保险,渝中区教委规定学校不购买。他称对于此事学校没有责任。

  渝中区教委魏主任表示,若学校提前放学事先通知了家长,学校就没有责任。而学生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是要在学生家长自愿的原则下进行。但教委还是要求学校能安抚家长,建议给予家属一定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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