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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打断腿再去“撞”货车 三“碰瓷”嫌疑人被抓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6月20日16:04  台海网

  事先把自己敲成骨折,然后骑自行车撞过往货车,以此来敲诈货车驾驶员。昨日,洛江交警大队识破一起故意“碰瓷”制造交通事故敲诈他人财物案件,抓获3名嫌疑人。

  15时许,洛江交警大队接到报案,称在310县道河市往惠安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部货车撞到一部自行车,骑自行车的人骨折,正在医院治疗。

  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勘查,可是在事发路段没有发现肇事自行车。民警联想到该路段之前也发生过几起这样的事件,遂产生怀疑,把当事人双方及目击者共四人带回询问。

  经办民警李警官说,他们询问后发现,骑自行车的人和两名目击者是一伙的。当时自行车还载着一个人,不过那个人现已逃跑。

  据货车司机黄某介绍,310县道河市往惠安的路段只有两个车道。昨日,他驾车经过事发路段,当时路旁停着一辆面包车,他在避开面包车的过程中,一辆载着一个人的自行车突然撞到了货车的后部并摔倒在地。他赶紧下车查看,这时又来了两个人,对他说“撞到人了要赔钱”。

  黄某说,之前,他也在同一路段遇到一起类似的事件,赔了对方800元。这次,同样是目击者要求不要报警,他感觉不对劲,就报了警。

  李警官说,其实骑自行车的人和两名目击者是一伙的,自行车载着的那个人现已逃跑。为了骗钱,他们把其中一人打成骨折,以便当成是被货车撞伤的。这伙人一般选择在路窄的地方作案,开一辆面包车把人及自行车载到作案地点,并停在路边。一个人骑自行车,一人坐在自行车上,另外两人当目击者。一旦有货车经过,自行车就骑上去撞货车,然后要求赔偿。得逞之后,他们就迅速撤离现场。

  交警提醒,“碰瓷”者最怕报警,一旦对车祸有疑问,驾驶员最好报警解决,千万不要在现场就给对方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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