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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避免“养大了再捉”现象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6月20日20:52  生活新报

  易晖

  日前,中共中央纪委对天津市原市委常委、滨海新区工委书记兼管委会主任皮黔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检查。这已是中国本月第四次公布对“问题高官”的处理情况。之前有深圳市委副书记、市长许宗衡涉嫌严重违纪,公安部原部党委委员、部长助理郑少东涉嫌严重违纪,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委员、全国人大财经委原副主任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预工委原主任朱志刚严重违纪违法,目前都正在接受组织调查或进行了立案检查。

  一月内4高官落马,令人既喜且忧。喜的是,全面反腐的力度加大,显示了中央始终保持对腐败高官依法查处的高压态势的态度。忧的是,为什么总有一些贪官“前腐后继”,而且似乎总是给人一种“养大了再捉”的感觉?

  “养大了再捉”是民间说法,不是说反腐部门有意识地要把贪官养大,而是说基层单位的反腐力度不如高层。看反腐效果是否是好的,不应该只看其事后的惩戒力度,更要看其能否起到预防的作用,而反腐预防作用主要由基层发挥。

  日前和一位担任某镇纪委书记的校友聊天,我问他近年来查办了什么违纪案,他说一件也没有。我又问如果镇里的一把手有腐败问题,你敢不敢监督,他说他也没办法,按照一级监督一级的原则,镇里的一把手只有区上才能监督。如果区领导对下面的监督失灵,下面的贪官就有被“养大”的空间。

  所以,要避免“养大了再捉”现象,得进行一些必要的制度创新。例如广东纪检监察派驻管理体制正在发生重大改变。34个省直部门实行省纪委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并进行直管,此举将使这些部门的纪检干部从“单位人”变成“纪委人”。纪检监察机构由“块块管理”变为“条条管理”,对于加大地方纪委监督权,预防腐败是一个有益的尝试。

  有论者认为广东省此举是“异体监督”的改革思路,我倒不认为“条条管理”就是“异体监督”。实际上,“同体监督”并非不可行,有人说左手不可能监督右手,但在实际生活中,如果右手上有蚊虫叮咬,左手都会马上将蚊虫拍死,除非这只左手已经残废。在我看来,纪委“条条管理”是一只能够帮助健康的监督之手,它应该可以将同一个体制内的有害物清除。当然这并不否定真正的“异体监督”——比如网络监督的作用。

  一月内有4高官落马,相应地应有更多小官落马或被敲“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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