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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案规定驻外外交机构实行馆长负责制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6月22日15:43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快讯(记者聂巧 冯悦)今天(6月22日)下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开幕,继续审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法草案、统计法修订草案、国家赔偿法修正案草案;首次审议保守国家秘密法修订草案、驻外外交人员法草案、海岛保护法草案等。

  为进一步增强驻外外交机构领导班子的合力,发挥各内设机构和所有人员的作用,今天(22日)初次提请审议的驻外外交人员法草案规定:驻外外交机构实行馆长负责制,由馆长统一领导驻外外交机构各项工作,组织、协调各内设机构开展工作。

  此外,为了加强对驻外外交机构馆长的监督管理,草案还规定,馆长向派出部门提交到任和离任的书面报告,并按期回国述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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