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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岛保护法草案规定无居民海岛属于国家所有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6月22日16:33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快讯(记者聂巧 冯悦)今天(6月22日)下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开幕,继续审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法草案、统计法修订草案、国家赔偿法修正案草案;首次审议保守国家秘密法修订草案、驻外外交人员法草案、海岛保护法草案等。

  初次提请审议的海岛保护法草案明确规定,无居民海岛属于国家所有,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无居民海岛所有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单位和个人均有保护无居民海岛的责任。草案明确无居民海岛的利用,必须在规划确定可以利用的前提下有偿使用。

  草案还规定:由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对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利用实施管理,沿海省(区、市)人民政府等负责无居民海岛保护工作,沿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可利用无居民海岛的可利用规划实施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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