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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女婿均认作伪证 扁声称是特侦组最狠辣一招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6月23日09:30  台海网

  台海网6月23日讯 陈水扁子女及女婿二十二日因伪证案到台北地检署出庭,陈水扁在看守所羁押房通过掌上电视全程掌握。民进党“立委”高志鹏及高雄市前代理市长陈其迈等人探扁后转述,“扁说这是特侦组最狠辣的一招,要逼他屈服,但他一定会撑下去”。

  据《联合报》报道,昨天才因伪证案出庭的赵建铭、陈幸妤夫妇,另因漏报脐带血逾千万元的代言费,须补税、罚锾共五百多万元,陈幸妤今天将到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出庭应讯。

  赵建铭、陈幸妤夫妇于申报二OO二年、二OO五年度所得税时,分别漏报赵代言脐带血的收入五百三十一万九千多元,直到台开弊案爆发才曝光,税务部门二OO六年五月查帐后,对两人补课税及罚锾。

  税务部门查出,纳入赵建铭脐带血的代言收入,陈幸妤二OO二年应申报所得总额八百六十一万余元,须补税一百四十三万三千多元,罚锾八十七万六千余元(依漏税金额一百七十五万二千多元的零点五倍裁罚)。

  税务部门另核定加上脐带血代言费,二OO五年赵建铭的所得总额一千二百八十四万余元,须补税一百七十万八千余元,罚锾一百零一万三千余元。

  赵建铭、陈幸妤夫妇已在二OO六年六月十二日补缴税款,并诉愿指出,脐带血代言费是执行业务所得,而非薪资所得,且已自动补报。

  但“财政部”认为赵建铭、陈幸妤是在税务部门查帐后才补税,不符合自动补报补缴的免罚规定,税务部门的补税罚锾决定并没有错,因此驳回诉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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