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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将甲型H1N1流感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6月26日07:38  南方日报

  本报讯 (记者/叶明华) 为减轻患者经济负担,有效控制流感疫情蔓延,深圳市社保局决定将甲型H1N1流感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经确诊为甲型H1N1流感患者或者发热疑似病例住院隔离排查的医保参保人,其住院、检查、治疗等费用,将按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享受相关医保待遇。

  据了解,随着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蔓延,治疗费用应该由谁埋单成了患者与市民普遍关心的问题。

  广东省卫生厅相关负责人日前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提到,由于目前国家尚未出台有关政策,省卫生厅正在积极草拟我省的甲型H1N1流感患者医疗费用的有关暂行规定,目前对确诊甲流患者及其密切接触者的隔离和治疗费用,暂时由地方政府支付。

  然而,地方政府应该如何支付才不会给财政造成负担,也不会让治疗费用成为医院的包袱呢?深圳提前拿出了自己的解决“良方”。

  “此举将有助于减轻参保患者的经济负担,确保深圳甲型H1N1流感参保患者能得到及时排查和诊治,进而有效控制疫情,维护社会稳定。”深圳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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