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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备受关注的小产权房问题,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贠小苏昨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小产权房的态度,国家一直很坚决。无论房屋是否建在耕地上,只要是没有经过批准,没有办理转让征收手续,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商品房都是违法的,应该拆。但怎么拆,怎么去做好这些工作,各地有各地的情况,很复杂,不可能由国土部、建设部等部委共同出台一个政策,应该是地方政府为主,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分门别类一项一项去处理。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贠小苏:各地妥善处理小产权房国家不出台统一文件
关注小产权房北京画家村小产权房案终审判决
说到小产权房,北京宋庄画家村的农民与画家就小产权房买卖问题发生的法律纠纷,因为揭示了小产权房纠纷的审判导向,而备受全国关注。日前,历时3年的宋庄画家村农民房买卖第一案终于尘埃落定,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了一审法院作出的农民马海涛赔偿画家李玉兰经济损失18万多元的判决。加上二中院原先判赔的房屋补偿9.4万余元,画家李玉兰总共将会获赔28万元。
2002年7月,画家李玉兰以4万5的价格购买了通州区宋庄镇村民马海涛的农家小院,然而在住了4年后,20 06年10月,李玉兰却收到了通州法院的一纸传票:她被原房主马海涛告上了法院,要求撤销合同、腾退房屋。由此,画家和村民之间开始了一场“拉锯战”:先是村民马海涛起诉画家李玉兰,法院最终判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李玉兰腾退房屋。随后,原被告双方来了个角色互换,李玉兰又以马海涛失信为由将其告上法庭索赔48万,画家和村民之间的官司就这样戏剧性的回到了地方法院开庭审理。判决如下一被告马海涛赔偿李玉兰损失185290元(打“资料”)
李玉兰认为评估价格过低,并且遗漏了搬家费和其他损失,于是上诉到了二中院。经审理后,法院认为因双方当初签订合同时并未约定房屋的用途,且评估机构依据相关规定政策作出的评估结论并无不当,因此对于李玉兰主张重新评估的请求没有给予支持。审判长:原审判决中对当事人过错的分析正确酌定马海涛应赔偿李玉兰的经济损失数额合理本院应予以维持。
最终判决依然维持了原判,对于这样的结果李玉兰心有不甘,她说要回家好好考虑一下,是否再提出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