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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废止8件法律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6月27日09:24  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6月27日电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今天上午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法律的决定》,决定废止公安派出所组织条例等8件法律案。

  此次决议表决废止的法律包括:公安派出所组织条例、城市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华侨申请使用国有的荒山荒地条例、华侨捐资兴办学校办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授权国务院改革工商税制发布有关税收条例草案试行的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偷税、抗税犯罪的补充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对法律实施情况检查监督的若干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惩组织、运送他人偷越边境犯罪的补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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