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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报出版社原社长状告人民出版社社长抄袭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6月29日01:59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朱燕) 因认为《察贤辩才》一书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光明日报出版社原社长李树喜(blog)将该书作者人民出版社社长黄书元告上法庭。日前,东城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原告称涉案书十分畅销

  李树喜称,2007年3月,他出版了个人著作《李树喜品评历代用人方略》一书。此后,人民出版社出版了由黄书元为主编的《察贤辩才》一书,因是党政干部科学发展观文化读本,十分畅销。

  李树喜表示,今年5月他在北京图书大厦购买了该书,经核对,发现该书未经许可,大量抄袭了原告的作品。被告图书一共16.8万字,其中14.4万字均来自原告的作品,抄袭量占83.6%。

  李树喜认为,黄书元未经许可,将他的作品复制在自己的图书上从中获得名利,侵害了署名权、作品完整权、发行权等。人民出版社未尽到审查注意义务,是共同侵权人。为此,李树喜索赔10.8万元。

  被告称原告著作亦侵权

  庭审中,黄书元的代理人表示,《察贤辩才》一书素材来源于1993年出版的《国史镜鉴》一书,并已取得作者同意。作为证据,他向法庭提交了两位作者的书面签字。其次,该代理人提到,李树喜的《李树喜品评历代用人方略》一书本身已涉嫌对《国史镜鉴》构成侵权。

  对此,李树喜的律师郝惠珍认为,《国史镜鉴》一书也是由李树喜参与编写,而被告只获得其他两名作者授权,这种授权属于无效。

  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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