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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城乡规划管理规定违规建筑不停工将被强拆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02日06:57  大河网-大河报

  □记者尚若云

  本报讯 今后城乡规划要一起编制,村庄规划要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违反规划的建筑政府要强拆,强拆费用由违法建设单位自己承担。昨日,市政府法制局公布了正在审查的《郑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征集群众意见。

  征求意见稿规定,村庄规划在报送审批前,应当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城乡规划在报送审批前,组织编制机关应将城乡规划草案公示,并采取听证会或其他方式充分征求和考虑专家和公众意见。

  规划制定好后,设计单位就应该严格执行,如果设计单位不按照城乡规划设计,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对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作出责令停建决定后,违法建设单位拒不停工,由政府查封施工现场,并作出停水、停电等处理措施;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设单位逾期不拆除的,也由政府组织强制拆除,强拆所需费用由违法建设单位或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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