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珠三角7市将逐步试行甲型流感患者居家隔离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03日04:03  大洋网-广州日报

  广东甲流防控实行地区分类管理。一类地区包括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江门、东莞、中山7市,探索居家隔离。其余14市为二类地区,继续实行住院隔离。

  本报讯 (记者任珊珊)记者昨日从广东省卫生厅获悉,全国首批居家隔离治疗的12名甲流患者已全部康复,在江门解除居家隔离治疗。广州、深圳、珠海等一类地区将逐步探索患者居家隔离治疗模式,而病例较少、尚未发现病例的二类地区,患者仍需入院治疗。

  广州江门率先尝试

  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黄飞表示,目前已采取居家隔离治疗模式的有广州、江门两市,其他地区将酌情逐步推广。

  “不少国家在甲流病例达到一定数量时,对轻症患者实行门诊或者居家治疗,只有重症患者、老人、有基础性疾病的患者才采取入院治疗。”省卫生厅新闻发言人余德文解释说,考虑到目前广东已进入社区流行前期,一类地区开始试行居家隔离治疗。

  患者需具备相应条件

  余德文说,一类地区如已出现较多病例,前期积累了一定治疗经验,则可以试行居家隔离治疗模式。病例较少、尚未发现病例的二类地区,为稳妥起见,暂不采用该模式。

  此外,在试点地区接受居家隔离治疗的患者应为本地人,在当地有住所、有亲属照顾。对于旅客或不具备居家隔离治疗条件的患者,仍需在定点医院接受隔离治疗。

  “居家不是不管。”余德文说,医务人员每天仍需上门送医送药,卫生部门会根据病情变化及时调整治疗方案。一旦发现重症或并发症病例,则立刻转到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已有_COUNT_条评论我要评论

> 相关专题: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