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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三年内将实现城镇医保全覆盖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04日08:35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哈尔滨7月3日消息(记者乔仁慧) 记者从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黑龙江省将统筹推进各项制度和服务体系建设,力争三年内基本实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今年要以确保年底前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522万人以上为重点,系统推动各项配套改革。同时以减轻参保人员负担为重点,稳步提高医疗待遇水平。

  据介绍,黑龙江省在不断扩大各项社会保险覆盖范围。以非公有制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劳动者、灵活就业人员为扩面重点,全力打好社会保险扩面征缴攻坚战,各项社会保险费征缴额保持稳步增长势头,社保待遇实现了按时足额支付。改革了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顺利实施了省级统筹;不断完善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全面启动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制度进一步得到完善。着力解决困扰多年的历史遗留问题。通过社保试点,183万人实现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为其支付134.3亿元经济补偿金,并清理了企业欠缴的18.7亿元基本养老保险费。2008年依据相关政策规定将集体企业职工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在制度上彻底解决了这部分群体的养老保障问题。同时采取财政补助的办法,将12.7万名地方政策性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经过多次调整,人均待遇水平从2004年的每月550元提高到目前的1011元。失业保险金标准从2004年的全省平均208元提高到2008年底的297元,增长了42.8%。

  黑龙江省下一步将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突出抓好各项社会保障政策的落实。紧紧抓住保障和改善民生这个着力点,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拓展筹资渠道,增强基金支撑能力,努力实现年底全省基本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的参保人数分别达到867万人、469万人、1522万人、410万人和270万人的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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