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北京7月6日消息 (记者申玉彪) 财政部公布,中央财政近日下拨2009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104亿元,这标志着全体城乡居民免费获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迈出了实质性的步伐。
2009年中央财政按人均15元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对西部地区、中部地区和东部地区按不同的补助比例予以支持,体现了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
根据医改实施方案的要求,从2009年开始,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包括:逐步在全国统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定期为65岁以上老年人做健康检查、为3岁以下婴幼儿做生长发育检查、为孕产妇做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为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疾病、艾滋病、结核病等人群提供防治指导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