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伊斯兰教协会会长:7-5事件违背伊斯兰教精神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08日03:05  新京报

  ■ 声音

  根据伊斯兰教教义,杀人是严重的罪行:杀害一个无辜的人,就等于杀害了全人类。伊斯兰教主张反对杀害无辜,而暴徒这一次居然杀死了156名无辜群众。他们的罪行是非常严重、不可饶恕的。

  据新华社电 针对5日在新疆乌鲁木齐市发生的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中国伊斯兰教协会会长哈吉·希拉伦丁·陈广元7日表示:“暴徒的行为严重地违背了伊斯兰教的基本精神,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我作为中国伊斯兰教协会的负责人,对此表示严厉的谴责和非常的愤慨。”

  陈广元强调,伊斯兰教主张反对杀害无辜,而暴徒这一次居然杀死了156名无辜群众,致使上千人受伤。“从伊斯兰教角度看,他们的罪行是非常严重、不可饶恕的。”

  陈广元说:“根据伊斯兰教教义,杀人是严重的罪行:杀害一个无辜的人,就等于杀害了全人类”。伊斯兰教的宗旨是讲和平,讲中庸,讲人道,伊斯兰一词本身的意思就是和平与安定。

  “我们国家安定团结,正在发展和改善民生。恰恰在这样一种情况下,这些暴徒破坏了社会稳定,破坏了各民族之间的团结,破坏了社会秩序。”陈广元认为,这件事情不是孤立的,因为它受到境外民族分裂主义势力的纵容、唆使和指挥。

  陈广元说,一方面境外民族分裂主义分子对暴乱进行指挥、操纵和纵容;另一方面国内一些居心叵测的民族分裂主义分子具体实施犯罪活动。“这是他们有组织、有计划、有预谋搞的一起打砸抢烧事件,非常残忍,非常不得人心。”

已有_COUNT_条评论我要评论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