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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起西安禁止房屋出租户向非法营运者出租房屋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10日05:19  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赵明实习生张文娟)城中村村口是“电黑车”集中区域,却没有设立交通整治宣传站;电动摩托车载人在城区繁华十字闯红灯逆行;城区旅游景点门口,“电摩”司机扎堆非法营运……昨日,西安市副市长朱智生在全市整治办召开交通秩序综合整治推进会上强调:西安市交通整治不是“面子工程”,整治宣传站也绝不能只是摆张桌子而已,取缔“电摩”是还“道”于民。

  针对当前各区“重视程度不高、主动意识不强、宣传力度不足、底数摸排不清、查扣力度不大”等问题。昨日,西安市整治办下发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深入推进第二阶段交通秩序综合整治指导意见,对于不听劝诫坚持从事非法营运的暂住人口,责令出租房屋所有人、管理人通知其7月底前限期搬离。8月起,将禁止房屋出租户向非法营运者出租房屋。

  西安市副市长朱智生说,每座城市有每座城市的通行标准,城市道路资源是有限的,电动三轮车、自行车、摩托车占用道路资源,就限制了群众的交通出行,这是政府绝不允许的;同时它也影响了西安作为国际旅游目的地的城市形象。下一阶段要坚决取缔在城区各旅游景点、繁华十字、城区主干道行驶的电动三轮车、自行车、摩托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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