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卫生部、民政部、财政部、农业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五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巩固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2009年7月13日上午10:00,卫生部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解读该文件,介绍我国巩固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有关情况。
卫生部农村卫生管理司副司长聂春雷介绍,新农合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为解决农村居民看病就医问题而建立的一项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这项制度从2003年开始试点,2008年已全面覆盖农村地区,2009年第一季度参合人数已达到8.3亿。这一制度的建立,使农村居民医疗负担得到减轻,卫生服务利用率得到提高,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状况得到缓解。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指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为解决农村居民看病就医问题而建立的一项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2003年以来,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共同努力,广大农村居民积极参与,新农合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农村地区已全面建立起新农合制度,制度框架和运行机制基本建立,农村居民医疗负担得到减轻,卫生服务利用率得到提高,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状况得到缓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