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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合作医疗农民个人缴费增加到每人每年3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13日11:22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北京七月十三日电(记者 曾利明) 今年全国新农合筹资水平要达到每人每年一百元人民币。其中,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参合农民按四十元标准补助,对东部省份按照中西部地区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助;地方财政补助标准不低于四十元,农民个人缴费增加到不低于二十元。这是国家卫生部农村卫生管理司副司长聂春雷今天公布的数字。

  聂春雷在卫生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去年已全面覆盖中国内地农村地区,今年第一季度参合人数已达到八点三亿,使农村居民医疗负担得到减轻,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状况得到缓解。

  他透露,从二0一0年开始,全国新农合筹资水平提高到每人每年一百五十元,其中,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补助标准增加到六十元,对东部省份按照中西部地区一定比例给予补助;地方财政补助标准相应提高到六十元;农民个人缴费由每人每年二十元增加到三十元,困难地区可分两年到位。

  他称,为让参合农民得到更多实惠,从今年下半年开始,新农合补偿封顶线(最高支付限额)达到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六倍以上。同时适当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门诊补偿比例,扩大对慢性病等特殊病种大额门诊医药费用纳入统筹基金进行补偿的病种范围。年底基金结余较多的地区,可开展二次补偿或健康体检,使农民充分受益。

  聂春雷表示,将坚持便民的就医和结报方式,全面实行参合农民在统筹区域范围内所有定点医疗机构自主选择就医,出院即时获得补偿的办法。简化农民到县外就医的转诊手续,方便参合农民在全省范围内就医补偿。

  此外,还将建立健全各项内部管理、考核制度,加快推进新农合信息化建设,在全国逐步建立新农合监测网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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