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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限价房出现招租告示月收近70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15日03:05  新京报
视频:北京市建委调查出租限价房业主资格  来源:北京电视台《特别关注》
北京限价房出现招租告示月收近7000元
在已经入住的8号楼前,聚集着不少装修公司的人员。

北京限价房出现招租告示月收近7000元
8号楼的一层,有一间房屋已经成为了小卖部。

  本报讯   北京的首个限价房———西三旗限价房瑞旗家园的业主近期开始陆续入住。记者昨日在已入住的一些楼发现,部分业主贴出了招租的告示。一些位于一层的房屋,已被装修公司、小卖部等租用。

  装修公司花2万租3个月

  进入该限价房小区,就发现作为市政路的两侧,一些装修公司已摆起了摊点。摊点的后方是物业张贴的严禁游商随意进出小区的横幅。

  小区东部D16地块的5栋楼已经开始办理入住。刚进入该地块的大门,就有一些装修公司的人员凑上来,询问是否需要装修。

  已经入住的5栋楼,一层有很多房屋已成为了装修公司的办公间,或为小卖部。

  一位装修公司人员说,他们向业主租用了一个两居室的房子,半年的租金为2.6万元。另一家装修公司的租金则更贵,为3个月2万元,每月近7000元。

  记者发现,这些租用的房屋,租期大都在3个月到半年左右。一位装修公司人员表示,如果生意好,能赚钱,他们还考虑续租。

  有业主流露长租意愿

  在这5栋楼的一层和二层,记者还发现了贴在玻璃上的三四张“招租单”,这些“招租单”上并没有房屋的信息,只留有联系的电话。记者联系了2个留下电话的业主,他们都表示,自己只是想短租,最长的不超过半年。

  但小区物业的相关负责人表示,在业主入住时,有部分业主曾经流露出打算长期出租的意愿,“从穿着和是否开车来看,买这房子的基本都还是中低收入家庭。出租的业主一般也是希望用租金帮助还月供。”

  小区的一家装修公司经理也说,来找他们装修的业主,选择的大都是比较便宜的装修套餐。

  除了西三旗限价房,已经部分入住的清河小营限价房,也有业主反映小区有出租房屋的现象。

  物业对出租经商只能劝告

  西三旗限价房小区物业负责人表示,在北京限价房的政策中,并没有不允许出租的规定。而且小区业主入住时签订的管理规约中,也并没有明确的限制,只有提出不能出租经商。真遇到出租经商的情况,由于物业没有执法权,对此也只能进行劝告。

  ■ 链接

  限价房申购“三审两公示”

  根据《北京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北京的限价房供应对象为本市中等收入住房困难的城镇居民家庭、征地拆迁过程中涉及的农民家庭及市政府规定的其他家庭。并且要符合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家庭资产方面的标准。

  限价房的申购实行严格的“三审两公示”制度,要通过街道、区县、市住保部门的多重审查。

  城八区家庭申请限价房标准

  家庭人口 人均住房使用面积 家庭年收入 家庭总资产

  3人及以下 15平方米及以下 8.8万元及以下 57万元及以下

  4人及以上 15平方米及以下 11.6万元及以下 76万元及以下

  ■ 背景

  限价房依然“人多房少”

  相比经适房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只能自住,不得出租或出借以及从事居住以外的任何活动”,限价房管理办法中并没有不允许出租的条文,只限定5年内不得转让,确需转让的,将向住保部门申请回购。

  截至今年3月20日,北京已经累计受理4.23万户家庭的限价房申请,有3.5万户已经通过了资格审核并备案。另一方面,今年北京可提供摇号配售的限价房房源约2.3万套,限价房还是存在“人多房少”的局面。

  本组稿件采写/本报记者 马力 蒋彦鑫

  摄影/本报记者 马力

  ■ 回应

  海淀住保办今起进行调查

  对于限价房出现出租,市住建委相关人士表示,对于出租的业主,将进行调查,检查他们的资格审核,确认其是否存在不符合限价房申购条件,却购买限价房的情况。如果存在这种情况,将按照相关办法收回所购限价房等。

  这位人士同时也表示,如果确实是符合限价房条件的中低收入家庭,选择维持居住困难的现状或租住较为便宜的房子,而把新房租出去以缓解供房的经济压力,这种情况也合情。

  昨日,海淀区住保办有关负责人表示,从政策上讲,有关规定没有明确限价房不能出租。对于西三旗限价房有业主出租的情况,今天起将进行调查。

  ■ 声音

  业主 中低收入也有出租房屋权利

  记者联系了8号楼一位留出租电话的业主,他说,由于房子还是要自己住,因此只想短期出租3个月,最长5个月,租金为每月6000元。

  这位业主表示,出租房屋也是左右为难,“我是住一层的,原先想收房就装修,十一搬进去住。但已经有那么多房子租出去了,即使我搬进去住,一层人多嘈杂,没办法居住。”

  他还告诉记者,他原先并没有房子,目前是租房住,每月房租加上限价房的月供,要4000多元,压力很大。

  对于出租限价房之举,一些业主认为,限价房是照顾中低收入家庭的政策性住房,自己不住却出租,说明存在不符合限价房条件而骗购的行为。

  但也有业主认为,即使中低收入,也有出租自己房屋的权利,比如单位比较远,只能另在单位附近租房住。

  ■ 观点

  赞成派 限价房出租并无不可

  对于限价房的出租,中国社科院研究员杨重光认为,由于限价房的土地是通过招标、挂牌、拍卖的方式获得的,并非经适房和廉租房的政府划拨方式,因此限价房仍然属于商品房的范畴,出租也并无不可。

  但他同时表示,限价房的出租问题,主要是看出租的业主是否符合限价房的申请条件,是否存在骗购的行为,这还是需要政府部门加强监管。

  反对派 出租背离政策房宗旨

  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李开发则认为限价房不应允许用来出租。

  他曾表示,限价房是政策性住房,是政府解决中等收入阶层的一种调剂型的商品房,对购房人群的资格有严格限定。其根本的要求是,限价房是自住房。如果用来出租,则背离了限价房的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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