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四川省司法厅原顾问赵震寰同志(中央批准享受副省长级医疗待遇)因病医治无效,于2009年7月7日在成都逝世,享年91岁。
赵震寰同志系河南南乐人,生于1918年10月,1937年10月参加革命工作,1938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革命战争年代,历任冀鲁豫区民运四支队政治部俱乐部主任、政治部组织干事,冀鲁豫区第二大队教导员,八路军一二九师东进抗日纵队三团特派员、师政治部保卫部三科副科长、太行军区政治部保卫部二科科长、保卫部副部长,野战第九纵队政治部保卫部部长。新中国成立后,历任中央公安部第二局二处处长、第十五局副局长、第二局副局长、第十三局局长,西南局办公厅副主任兼政法组组长,四川省煤炭厅芙蓉矿务局革委会副主任兼人保组长,省公安局副局长,省司法厅筹备组组长、副厅长(主持工作)、顾问,省法学会会长等职务。1986年12月离职休养。
赵震寰同志是四川省第五届政协委员、常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