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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与澳门签署议定书避免双重征税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16日10:23  汉网

  新华网澳门7月15日电(记者刘卫国)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王力与澳门特区政府经济财政司司长谭伯源15日在澳门特区政府总部签署了《内地与澳门关于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安排之议定书》。该议定书在双方各自完成必要的批准程序后生效,预计将于201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何厚铧、中央驻澳联络办公室副主任高燕、外交部驻澳特派员公署副特派员宋彦斌出席签署仪式。

  谭伯源在签署仪式后表示,新签署的《议定书》主要是对原文本内容作进一步的完善,其中,对股息、利息和特许权使用费在收入来源地征税的限制税率均有所下调。

  《内地与澳门关于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安排》是在2003年底签署的,其中在避免双重征税方面适用的税种包括澳门的职业税、所得补充税、房屋税及其附加的凭单印花税;内地则包括个人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及地方所得税,同时,也在不动产所得、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财产收益等多个方面订立了税务互惠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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