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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医保办法昨审议通过 与会者建议普通门诊纳入保障 见习记者 张秉璐 实习记者 沈丹维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17日01:45  青年时报

  时报讯昨日,杭州市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在杭高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试行》)。今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

  参加城居医保的大学生,人均筹资标准拟定120元(不含意外伤害保险),个人每年只需缴纳30元,同级财政补贴90元。惠及人群涉及53所普通全日制高校41.51万名学生。

  会议现场,建议最多的是:普通门诊医疗也应纳入保障范围。

  焦点一:普通门诊医疗不纳入

  《办法》规定,符合条件的在杭大学生,可享受住院和规定病种门诊医疗保险待遇。规定病种指,各类恶性肿瘤、系统性红斑狼疮、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及慢性肾功能衰竭的透析治疗和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

  杭州市政协委员、杭州职业技术学院管理工程系办公室主任杨强提出,普通门诊不便宜,几次下来四五百块就没了,大学生负担不轻,“能否逐年扩大病种范围”。

  “根据试行情况,今后可再做调整。”杭州市医保局表示,专项资金对普通门诊医疗没安排相应资金,大学生参加城镇医保,主要解决大病住院和门诊规定病种医疗。

  焦点二:学校医务室的出路

  根据《办法》,大学生可在定点医疗机构自行选择就医。

  “学生都去定点医院看病了,学校医务室不是下课了?”杭州市决咨委专家、杭州师范大学社科部主任、教授曹力铁指出,《办法》忽略对学校医务室作用的发挥,“搞好学生医保,它很重要。”

  市医保局表示,“对符合定点条件的高校医务室,可申请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参加医疗保险管理服务工作,为在校大学生提供就医服务。”

  焦点三:缴纳时间是否苛刻

  《大学生缴纳医保必须在每年9月1日至10月15日间进行,属个人原因错过的,补办后得在第7个月后才享受医保待遇。

  “这太严格了。”杭州副市长张建庭提出。

  市医保局表示,这是为杜绝有病才参保,无病不参保的情况。而且,“大学生毕业后,参保年限可与杭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限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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