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全国将分七大区设医疗中心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17日01:55  新京报

  据新华社电 根据卫生部日前发布的《区域医疗中心设置原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全国将被划为七大区域,每个区域内设置1到3个国家综合性医疗中心,相关专科专业设置1到3个国家专科性医疗中心。

  国家医疗中心负责向多个省区市提供代表国家先进水平的疑难病症诊疗和专科医疗服务,并承担人才培养、医学科研、教学等项任务。综合性医疗中心突出临床综合优势和整体水平;专科性医疗中心主要包括心血管、传染病、儿童、妇产、眼科、耳鼻咽喉科、肿瘤、口腔等专业。

  七大医疗服务区域

  1 辽宁、吉林、黑龙江和内蒙古东部地区; 2 北京、天津、河北、山东、山西和内蒙古中部地区; 3 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和福建; 4 河南、湖北和湖南; 5 广东、广西、海南和江西;6 重庆、四川、贵州、云南和西藏; 7 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和内蒙古西部地区


     新浪独家稿件声明:该作品(文字、图片、图表及音视频)特供新浪使用,未经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载。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