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骗子竟打着莫须有的“重庆市政法委征婚交友维权打假投诉中心”的幌子,以协助维权为名,两次骗得受害人共计957元。第三次要求受害人汇款时,受害人才清醒过来,向市政法委求证获知,根本没有这样一个机构。
近日,湖南省株洲市的张先生在一张报纸上看到一则广告:“重庆市政法委征婚交友维权打假投诉中心陈主任,真诚为在征婚交友或其他事务中上当受骗者服务,请提供证据来电投诉,四天内追回损失。免费投诉电话:023-620937**,地址:市政法委。”
张先生称,他在重庆遇到类似纠纷久未解决。见广告中写的是政法委开办的机构,抱着试一试想法的他拨通了“陈主任”的电话。陈主任让他先汇款400元作为代理费,保证为他追回损失。张先生立即汇钱,还提供了一些证据。几天后,陈主任回电称,案子已破,张先生可得到3000元的补偿金,但要汇557元,作为帮忙打官司所需的税费。
张先生照对方要求又汇了钱,并提供了自己的银行账户,等着收3000元补偿金,可迟迟没有下文。张先生于是拨通了“陈主任”的电话,不料陈主任提出要330元的银行转汇费,才能将3000元汇到。
“异地跨行汇款,怎么也花不了300多元。”张先生怀疑遇上骗子,于是拨打本报热线,希望向重庆市政法委求证。
昨日,重庆市政法委相关负责人确认,他们根本没有“征婚交友维权打假投诉中心”这个机构。市委政法委督察处称将立即对此展开调查,并希望张先生尽快报警,将“陈主任”绳之以法。
防骗警示》》
头衔越大套越深
对张先生的遭遇,市政法委督察处分析称,这是典型的打着政府机关或者办事机构的幌子,从事诈骗活动的骗局。这类骗局有两个特点,一是通过审查不严的报刊或非法报刊刊登广告,把自己包装得权威、能量大;其二,骗子会拒绝与受害人见面。
要避免这些骗局,可向当事的政府机关或第三方求证,此外要求对方见面谈,也可以让他“见光死”。
记者 夏祥洲 实习生 刘锐
网络编辑:孔祥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