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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4月1日本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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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底,邮政部门曾在福州一小区贴出“狗患不除邮件不送”的公告,主要是因为该小区狗太多,吓得邮递员不敢进去(资料图)
N本报记者 薛辉
关注理由:养犬扰民、市民频被狗咬伤等,已成为城市一大问题。目前,我省到底有多少狗,没有部门做过正式统计,绝大多数狗都属于“黑户”,这更增加了管理的难度(本报曾作过多次报道)。
这一情况引起了省政府的高度重视,日前省政府召开专题会议,讨论和协调养犬管理的有关事宜。记者获悉,经过调研,我省将由公安部门牵头,由农业、卫生、建设、工商、省政府法制办等部门联合起草相关草案。
据悉,为了建立养犬管理监管的长效机制,我省还会将相关的养犬管理办法上升为地方性法规,并列入人大常委会未来的立法调研项目。我省将出台地方性法规来规范养犬管理,为相关部门提供执法依据。
养犬管理,事关千家万户。如何让这部尚在酝酿中的地方性法规更具可操作性?围绕养狗一事而牵扯进来的各方之间的利益关系能否真正调整?这是大家所关心的。
省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养犬管理的职责分工
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我省将对养犬实行严格限制和管理。日前省政府专题会议上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对养犬管理的职责分工。如公安部门负责对养犬伤人的事件及单位、个人在住所范围内违法养犬行为进行查处;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负责对路面违法养犬行为进行查处;畜牧兽医部门负责犬预防免疫检疫工作,对捕杀的狂犬进行无害化处理;工商部门负责对市场内犬交易行为进行管理;卫生防疫部门负责掌握疫情动态,监测和报告疫情,宣传普及狂犬病防治知识。
据了解,虽然目前草案尚未最后拟定,但在草拟该《办法》的时候,我省将借鉴其他城市规范养犬的成功经验并结合我省特点进行综合考虑。虽然目前有很多细节还不能够确定,但现在可以明确的有以下几点:一、凡养犬人须有养犬登记证、卫生防疫检疫部门出具的动物健康免疫证,并定期检疫、注射疫苗;二、如果养大型犬或烈性犬将严格限制;三、不得携犬出入商场、公共绿地、候车室、医院、饭店等公共场所。
“黑户”狗要领“身份证”
会议还透露了另一个重要信息———关于“狗”的户口。有关人士透露,我省可能会将“狗户口”的问题进一步明确。今后养狗,市民必须给狗上户口。
“现在我省的家犬基本上都是‘黑户’。”该负责人说,福州市也曾准备给狗上户口,可是后来因为各种原因没有实施。
记者了解到,目前我省只有厦门市在2007年出台了关于养犬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厦门经济特区养犬管理办法》。随后,厦门市实行对狗“上户口”的办法,对辖区的犬只进行规范和统计。厦门市推出养犬管理费的收费标准为,第一年800元/只,第二年起200元/只。管理费包含登记、制证、补证、植芯片、接种疫苗(每年一次)、病(死)犬的无害化处理及流浪犬的处理等。
焦点一:“高费限养” 还是“低费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