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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激活前不得扣费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17日03:07  华商网-华商报

  据新华社电 银监会近日印发题为《关于进一步规范信用卡业务的通知》,对银行信用卡业务进一步规范。其中明确规定,持卡人激活信用卡前银行不得扣收任何费用;同时银行不得向未满18周岁的学生发放信用卡(附属卡除外)。

  对信用卡发卡对象,《通知》规定,信用卡申请人应拥有固定工作,或稳定的收入来源,或可靠的还款保障,而对于不符合条件但确有必要发卡的特殊情况,必须落实第二还款来源。《通知》要求,银行禁止对营销人员单一以发卡数量作为考核指标;银行对信用卡申请人履行必要的收费和风险告知义务,禁止强制或诱导客户注销他行信用卡;落实特约商户管理,强化信用卡欺诈、套现等风险的防范责任;针对涉嫌信用卡违规行为,鼓励银行实行负面名单制度,并由中国银行业协会积极推行信息共享。

  银监会要求,银行应于8月31日前按照《通知》整改落实到位。

  截至去年底,我国商业银行已发行信用卡1.2亿张。去年全年交易金额达到3.5万亿元,其中消费金额1.1万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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