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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分七大区域设置医疗中心

  近期,江西、陕西、安徽和福建四省以省委、省政府名义下发或转发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意见或方案,全面部署本省医改工作。

  根据卫生部日前发布的《区域医疗中心设置原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全国将被划为七大区域,每个区域内设置1到3个国家综合性医疗中心,相关专科专业设置1到3个国家专科性医疗中心。(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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