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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费该不该涨 专家指“关键是程序”

  占道停车差别收费试点 追踪

  本报讯(记者 吴凤)中心城区内十个片区实行占道停车差别收费为何没有听证,市物价局解释称“没有列入政府定价听证目录”。昨日, 成都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员、四川大学法学教授王建平认为:“泊车占用的是公共空间,和所有市民都有关系,和有车的人关系更大,应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

  四川省物价局政策法规处相关人士表示,我省的《价格听证目录》包括10余项价格听证目录,其中并不包括占道停车费。 要进行听证的商品和服务收费项目,原则上都属于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范畴,主要有三大类:第一类是涉及公众利益的服务行业,如教育、医疗、防疫、环卫、绿化、博物馆、公园、有线电视、公益广告等;第二类是重要的公用事业,如公共交通、电信、邮政、城市给排水、热力、供电、供气等;第三类是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如自来水、燃气、集中供热、供电网等。除上述以外,如果政府或价格主管部门认为确有必要听证的其他商品或服务收费,也可进行价格听证。

  专家指出,根据《价格法》,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都应建立听证会制度。何况,根据物价部门现引以为据的《价格听证目录》,其中“如果政府或价格主管部门认为确有必要听证的其他商品或服务收费,也可进行价格听证”的表述可看作即使不纳入目录,也可申请并召开听证会的理据所在。

  成都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员、四川大学法学教授王建平认为:“泊车占用的是公共空间,和所有市民都有关系,和有车的人关系更大,应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崔巍认为:“涨价没问题,关键是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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