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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象:家庭中有65岁以上的老年人、残疾人、重病患者及子女未成年的单亲家庭的低保户
金额:低保标准的10%~60%不等
本报讯(记者于梦江 实习生杨学丽)昨日,记者从民政局了解到,东莞正在研究制定低保分类施保政策,将对特殊困难家庭按低保标准10%~60%不等的比例增发救助金,提高补助标准。目前该政策条款已经拟制定完成,正在征求有关方面意见。
拟提高特殊困难家庭补助
据了解,目前,有年纪较大的老年人、残疾人、重病患者的家庭成为目前低保家庭中的特殊困难家庭。
为对这部分特别困难的群众加大保障力度,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低保分类施保政策,拟对低保对象中的特殊困难家庭,如家庭中有65岁以上的老年人、残疾人、重病患者及子女未成年的单亲家庭等,在已核定低保补助数额的基础上,根据其困难程度按低保标准10%至60%不等的比例增发救助金,提高补助标准。
目前,该政策条款已拟制完成,正在征求有关方面意见。东莞市民政局相关人员介绍,下半年争取出台《东莞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分类施保实施办法》。
正制定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
此外,为落实省民政厅关于建立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的要求,民政部门协调财政、物价、统计、发改等部门,根据东莞市经济发展水平、财政状况、人民生活水平和物价指数等指标,研究有关补助标准、调整办法和补贴资金来源。
目前,《东莞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自然增长机制实施办法》草案已拟定,正在等待市政府审批。
相关链接:低收入家庭普查情况完成
今年3月开始,为切实摸清楚低收入家庭户数和人数,东莞市进行了低收入家庭全面普查,据了解,相关部门下拨专项经费48万元,在各镇街聘请一名专职低保信息员,分401~500元、501~600元、601~800元三个层次,完成对全市现有低保对象的普查,建立低收入家庭管理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应保尽保,进一步完善低收入家庭救济补贴制度。
据统计,2009年,东莞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有14542户、36718人,年保障金6089.34万元,人均补差138元/月,上半年发放低保金3038万元,发放助学金1509.58万元,补助住宿费656.5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