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环保局机动车排污监管办公室副主任高军昨日透露,明年上半年,深圳将推行国IV标准燃油。
根据工作计划,深圳已于2008年7月1日起对新车上牌执行国IV标准环保车型推荐性目录。国IV排放标准的车辆必须使用与之相配套的国IV油,才能真正达到减少尾气排放效果。目前深圳正在制定国IV标准车用燃油相关标准,在国IV油源保障和价格政策落实后,将全面推广使用国IV标准车用燃油;在国IV油推广三个月后,逐步对深圳在用机动车执行尾气排放国IV标准。
工作计划还规定,深圳要在2009年基本完成全市加油站、储油站的油气污染治理改造,然后建立更高水平的机动车尾气监控系统——— 比如说尾气遥测车。
专题统筹:黄燕 刘勇
专题采写:刘勇 前方特约撰稿 姚望 贝尔格莱德
前方特约撰稿 赵雪 莫斯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