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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号信不送上门,收信人无奈 邮局称二楼以上不投递是邮局规定,律师认为此属“霸王条款”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17日04:55  南方都市报

  南都知道记者吕婷报道“挂号信不送上门让自己去邮局取,工作这么忙,哪有这么多时间?”最近几天,在福田区上步路某单位上班的陈先生收到了两张挂号信取件通知单,其中一张是邮件催领单。让陈先生感到不解的是,平信都可以送上门,为何价格更高的挂号信却如此麻烦,每次都要收件人到邮局去取,有些不重要的东西干脆就不要了。

  昨日下午,陈先生说到,通知单上写着:“送包裹上门服务费X X元/件。”他表示愿意多掏5元或10元的费用请邮局工作人员送上门,可得到的答复是“这样也不行”。“那是招商银行从上海邮寄过来的信用卡,办张卡这么麻烦,我已经和他们说不要了。”陈先生表示,他向招商银行投诉时,对方称并不清楚挂号信不送上门。

  同样感到烦恼的还有同单位的苟先生,由于经常会有一些杂志社给他寄送刊物,平时也会收到一些挂号信,都不直接送上门,需要自己去到邮局领取,感到很无奈。

  结果:是未向消费者公开的规定

  深圳邮政局质量监督部黎志忠总监解释,根据邮局的规定,一楼的挂号信可以送上门,二楼及以上的可投“通知单”由用户到指定局所领取。黎志忠称,很长时间以来,邮局一直都是这个规定。平信确实相对要方便一些,但是挂号信件在邮局内部处理和传递过程中都要逐件登记,属于邮局责任发生丢失损毁时,按规定进行赔偿,平常信件不负责赔偿。“邮局提供多种服务,覆盖所有门对门的业务,只有特快专递。”黎志忠认为,倘若客户认为不方便,可以选取其它方便的邮寄方式。

  为何愿意付上门服务费,工作人员也不干呢?黎总监表示,只有包裹才可以送上门收取服务费,其它信件等不在一楼的需要自取。

  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胡长青律师认为,挂号信只送一楼,二楼以上不送上门,这个规定是邮局的内部规定,是邮局充分利用自己的垄断地位而制定的未向消费者公开的规定,属“霸王条款”。邮局只考虑了自己的利益、时间成本,未充分考虑到消费者的需求,未向消费者提供满意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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