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多卡将遭严格控制 不得向未满18岁学生发信用卡
信用卡激活前不得收费、一人办多张信用卡将遭严格控制、不得向未满18岁的学生发放信用卡,日前银监会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信用卡业务的通知》,督促和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强信用卡各业务环节的操作规范和风险管理。
近日,不少消费者在申请房贷7折利率优惠时被告知自己有不良的信用记录,到银行查询后才发现,原来一两年前或者更早,这些消费者因“帮朋友忙”或是为了“领小礼物”而办理了信用卡,这些信用卡虽未激活但却要正常扣收年费。
不过,今后这种情况不会再出现了,《通知》明确,未经持卡人授权,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信用卡激活前,不得扣收任何费用。
南京一家股份制商业银行信用卡部相关负责人称,原来在信用卡激活前扣收年费,主要是出于成本考虑。“信用卡未激活并不代表没有成本,发卡行在核准发卡后,信用卡所涉及的一系列后台运作随即产生,这些费用不因未激活卡就不存在。”这位负责人表示,银监会下发通知后,未激活信用卡的成本只能由银行自己来承担,而今后银行也会在发卡审批过程中更加严格,防止造成办卡不激活的“睡眠卡”浪费银行成本。
《通知》还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经查在他行已有信用卡授信,但客户个人偿还能力与各行累计授信额度存在较大差距的申请人,应严格控制发卡。
一位银行信用卡部的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说,监管机构出台该项规定,可能主要是为了防止风险。多发一张卡,就等于是在给客户重复授信,对银行来说,风险会加大很多。一旦客户将钱全部套现不还,对银行来说将是很大的损失。
《通知》还明确列出了禁止发卡的对象,包括:不得向未满18周岁的学生发放信用卡(附属卡除外);向经查已满18周岁无固定工作、无稳定收入来源的学生发放信用卡时,须落实第二还款来源,第二还款来源方应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
除了对申请人做出明确要求外,《通知》还特别强调了营销环节的风险,要求严禁对营销人员实施单一以发卡数量作为考核指标的激励机制。而这项规定,或将有助于各家银行将发卡的风险管理环节前置,从营销环节开始控制风险。
■快报记者 王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