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高 薇)《辽宁省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将于9月1日起正式开始施行。其中,最受关注的城市污水处理费的征收标准,将由各市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报省价格、财政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执行。
“2010年底前,各市要将污水处理费标准调整到每立方米不低于0.8元。”这是去年末,省物价局《关于运用价格杠杆促进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的。今年,沈阳自来水价格进行了调整,在民用自来水上涨的0.5元中,仅含0.1元的污水处理费,也就是说调整后沈阳污水处理费的价格为0.6元,这距离省政府要求的0.8元还差0.2元。
为何沈阳市污水处理费没能一涨到位?沈阳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给出这样的解释:“污水处理费之所以只涨0.1元,是因为沈阳市污水处理厂仍在建设中,明年或将再根据具体情况,讨论污水处理费新的征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