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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整形官司成医疗纠纷“大户”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17日07:10  新闻晨报

  □晨报记者 姚克勤

  黄浦区地处市中心,辖内三级医疗机构集中,医疗纠纷易发多发。记者昨日获悉,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促进医患纠纷妥善化解,黄浦法院首次向辖区内医疗单位和卫生局发布了《医疗纠纷诉讼情况年度报告》。

  新型医疗纠纷层出不穷

  据黄浦法院副院长金民珍介绍,去年该院受理的医疗纠纷案件数量为40件,结案38件。一个不容忽视的现象是,人们对美的追求日益强烈,美容整形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仅某三甲医院一家为被告的相关纠纷便达9件。

  随着医学技术的发展和疾病病情的不断变化,医疗纠纷中新案件、新矛盾也大量出现。

  医患矛盾仍较突出

  从审理情况看,医患矛盾仍较突出,患方情绪易激动,易采取偏激手段。医患双方对案件处理的心理期待差距很大,造成调解难度较大。患者还对医疗鉴定机构存在不信任,往往多次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黄浦法院民事审判庭第一庭庭长竺常赟表示,破解医疗纠纷难题,应对原有的纠纷化解资源进行整合和优化,在不违反现有法律法规的情况下,鼓励和支持医患双方协商解决纠纷;通过责任认定前置也可减少不少盲目诉讼,目前黄浦法院已建立鉴定、评估前置程序的工作机制,效果明显。案例一

  治神经痛岂料右耳失聪

  朱芳(化名)因右面颌疼痛多次到某三甲医院就诊,诊断为三叉神经疼痛,朱芳随后接受了开颅放架手术。术后两天,她感觉右耳失聪,被告知属正常现象。朱芳出院后病情并无好转,且感日趋疼痛,再次来到该医院就诊,医生开具止疼药物。岂料朱芳病情愈加严重,并出现多处不适症状,她第三次到该医院就诊,才被告知手术失败。

  市医学会对该医疗争议做技术鉴定,认为其构成三级丁等医疗事故,医方承担次要责任,医方治疗过程不够仔细,切口处理有所欠缺,病史及手术记录书写欠规范。法院据此判决医院赔偿5万余元。案例二

  修双眼皮竟割出“大小眼”

  李彩(化名)前往某三甲医院进行双眼皮修复、眼角下垂整形手术。术后三个月,李彩发现双眼大小不一,左眼闭合不全,时常流泪。她要求医院修复,却被告知无法修复。

  徐汇区医学会出具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认为,本病例不属于医疗事故。法院认为,商家和医院不存在欺诈故意,也没有实施误导行为,据此判决李彩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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