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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家庭拟分类施助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17日07:40  南方日报

  多项新救助政策在制定中,保障标准将自然增长

低保家庭拟分类施助
莞城光明路慈善超市,工作人员向低保户发放救助物品。苏仕日摄

  本报讯(记者/段思午实习生/赵伟良)低保家庭实际情况千差万别,东莞现行低保办法曾提出实行分类救助,这一政策在制定完善中,低保标准也将建立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自然增长机制。记者昨日从东莞市民政局获悉,目前有多项低保救助政策在制定完善中,出台后将更好地保障低保家庭群众基本生活。

  分类救助政策草拟完成

  据了解,今年上半年,东莞市民政部门大力实施“暖民心”工程,建立健全各项社会救助制度和社会福利保障机制,加大保障困难群体、优抚群体、孤老孤残儿等特殊群众基本生活的力度。

  现行低保办法曾提出实行分类施助的想法,但一直未有明确规定。民政部门透露,这一政策条款在制定完善中,目前,正在征求有关方面意见。该政策拟对低保对象中的特殊困难家庭,如家庭中有65岁以上的老年人、残疾人、重病患者及子女未成年的单亲家庭等,在已核定低保补助数额的基础上,根据其困难程度按低保标准一定比例增发救助金,提高补助标准。

  民政部门还协调多部门,根据东莞经济发展水平、财政状况、人民生活水平和物价指数等指标,研究有关补助标准、调整办法和补贴资金来源,草拟了《东莞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自然增长机制实施办法》,待市政府审批后颁布实施,保证低收入群体生活水平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而提高。

  上半年发放低保金逾3000万元

  据统计,2009年,东莞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有14542户、36718人,年保障金6089.34万元,人均补差138元/月。上半年发放低保金3038万元,发放助学金1509.58万元,补助住宿费656.52万元。

  在救灾救济方面,为全市困难群众发放春节慰问金1370.239万元,安排春、夏荒救济款20万元,对全市特别困难的家庭实施救济;拨付临时救济款61万多元,对253户因长期患病和临时出现生活困难的群众救济。对休渔期生活困难渔民的救济,有关部门正在组织实施。

  今年3月开始,为切实摸清楚低收入家庭户数和人数,东莞市进行了低收入家庭全面普查。各镇街均有一名专职低保信息员按照401-500元、501-600元、601-800元三个层次,完成对全市现有低保对象的普查,建立低收入家庭管理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应保尽保,进一步完善低收入家庭救济补贴制度。《东莞市城乡低保家庭收入核定办法》也在审定,将尽快报市政府审批后颁布实施。

  五保供养标准提高至600元/人·月

  在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建设方面,今年市财政安排“星光计划”资金1325万元,分两批重点加强对全市15个镇街30个社区老年人活动中心的建设。《东莞市居家养老工作实施方案》已草拟完成,在原有8个社区的基础上增加莞城4个社区作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试点单位。目前,全市已有4个镇街共12个社区开展了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从今年开始,东莞将五保供养标准从550元/人·月提高到600元/人·月,有效保障了五保老人的基本生活。市财政预算资金750万元,加强全市各镇街敬老院重建、改建和装修,五保老人的生活设施将得到较好改善。同时加强孤残儿童和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工作。截至6月15日,市救助站共实施救助5129人次,其中流浪未成年人663人。救助人次比去年同期增加485人次,增幅达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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