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垫付逾2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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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叶明华)深圳市劳动保障局昨日发布通告,对今年第二季度共17家用人单位的欠薪垫付情况进行了曝光,这17家用人单位共拖欠工资约522万元,劳动部门启动欠薪保障基金为其垫付了460万余元,与第一季度相比大幅下降,但今年上半年的欠薪垫付金额则比去年同期增长了100%。
据记者了解,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欠薪保障条例》于2008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已经是新条例正式颁布实施,深圳第3次集中曝光欠薪企业名单。按照新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发生欠薪,且符合人民法院依法受理破产申请;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隐匿或者逃逸两种情形之一的,员工可以向劳动部门提出欠薪垫付申请。
深圳市劳动保障局工资福利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去年第4季度,深圳共查处了48家欠薪企业,共计为之垫付了将近2600万元,今年第一季度的垫付金额为1587万,其中光是迪高乐(深圳)公司法人代表逃逸就拖欠了2000多名员工的薪酬,导致劳动部门为此垫付了851万。“第二季度的垫付金额虽下降为460万,但今年上半年的垫付金额仍比去年同期增长了100%。”该负责人向记者透露,去年上半年的垫付金额仅仅为1022万。
据该负责人介绍,上半年发生欠薪的46家企业中,加工制造类企业占到了35家,其余11家分别为用品批发、餐饮等行业。金融危机的影响仍是导致今年欠薪垫付形势比去年同期严峻的主要原因。
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欠薪保障条例》的规定,被通告的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隐匿或逃逸的,其姓名已由相关机构录入深圳市企业或个人信用征信系统。欠薪隐匿或逃逸的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应当主动到所在区劳动行政部门接受依法处理,广大市民和企业员工也可致电12333举报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