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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给中介佣金买主竟然不知情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17日07:49  南方日报

  本报讯(记者/卢先兵)一单发生在买家张小姐和世华地产中介之间的二手房买卖纠纷,折射出深圳楼市的新现象。世华地产自称是“业主实收”方式卖房,但在为张小姐佣金打七折之后,该公司又向业主追索了1万元的佣金。张小姐由此认为世华地产欺骗了她,不该向业主收钱,而应在她的应付房款里减掉1万元。昨日,双方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各执一词。

  买主??

  “佣金提前约定2%”

  张小姐向记者讲述,近日她在世华地产新洲家乐福店铺购买了一套中城天邑的二手房,60平方米,两房,总价121万元,业主实收,所有中介费和税费都由张小姐承担。

  “当时我和中介人员约定了,佣金给我打折,我总共出2%的佣金。”张小姐说。她告诉中介,房价和税费、赎楼费等加起来的总费用要控制在125万元内,中介同意了。

  后来,在办理手续时,张小姐无意中得知,事实上中介并不是只对她一方收取了佣金,在业主一方,中介业收取近1%即1万元的佣金,并非所谓的“业主实收”。张小姐感觉受到了欺骗,世华地产隐瞒了实情,致使她多出了房价。于是,她要求中介减佣。但是,“在一切明朗的情形下,中介却仍然要求我支付2%的佣金,并且要求我在过户前必须支付否则不给我过户。”张小姐向记者投诉时说。

  世华地产给她的解释是,房价和总费用并没有超过125万,总佣金没有超过3%的标准。并且,双方已签署了一个2%佣金支付函。张小姐不服,她认为按照中介算费用的方式,她在契税和赎楼款上应少付的1万元去哪里了呢?中介现在实际收取的佣金费是不是多了1万元?她认定中介违规吃了差价。

  中介??

  收佣不超过3%就属正常

  对于张小姐的投诉,世华地产法律部陈经理接受本报采访时回应说,她已向地铺中介人员了解了情况,承认业主也支付了1万元的佣金给公司,但买卖双方的总佣金没有超过3%。“我们在跟张小姐签合同前,业主确实不肯给我们佣金。但后来我们还是向业主追索和争取到了1万元约1个点的佣金,业主只收了120万元。”

  但张小姐认为,既然事先谈好业主实收,她付2%的佣金即可,那么中介就不能再向业主收取佣金。世华地产向她隐瞒了也向业主收取佣金的情况,她觉得是该公司蓄意欺骗。如果她事先了解到中介是两边收佣,那么她就只会出1.5%的佣金的,而不会出到2%。

  对此,世华地产总经理梁文华说,一般中介收佣不超过3%就是正常的,超过了就有“差价”嫌疑。买家、卖家和中介之间约定收佣多少,是各方达成的意愿,至于世华的中介人员有没有隐瞒向业主收佣的情况,他需要先进行调查了解才能回复。

  律师说法??

  业主可向中介追索1万元佣金

  深圳知名房地产律师张茂荣对该纠纷事件评论说,地产中介有义务向买卖双方告知对方的真实意图。但在本纠纷中,买家张小姐举证比较困难。因为业主虽然实际收到的是120万元房款,但在合同上他写的是实收121万元。从法律上说,业主可以向中介追索1万元费用,买家不能追索。

  本版撰文本报记者卢先兵

  摄影本报记者鲁力

  版面统筹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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