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谭经田 通讯员 袁明 朱尚雄)为偿还高利贷和挥霍,潜江一无业人员伙同他人冒充液化气站站长,骗取多名被害人45万元。昨日,记者获悉,该男子因涉嫌诈骗罪,被潜江市检察院提起公诉。
王某是江汉油田一无业人员,2006年底,王某看到做液化气生意很赚钱,便寻思以此行骗。于是,王某单独和与他人相勾结,冒充是江汉油田五七液化气站站长,称自己可以进到液化气,可以从气站低价买到废钢瓶,检测翻新再高价卖出,之后以共同出资做生意为由骗取被害人的钱财。
从2006年12月至2007年3月,王某单独或伙同他人用上述手段,先后12次骗取刘某、陈某等人的现金人民币45.1万元,用于偿还高利贷和挥霍。
2009年2月20日,王某到江汉油田公安局投案,并如实交代了上述犯罪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