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闫琳
□记者郭强
本报7月16日讯 趁高校学子中午在食堂打饭钻空子,专偷学生放在饭桌上的包。记者16日从崂山检察院获悉,这名多次行窃的“食堂大盗”刘某近日被抓,已被依法批准逮捕。
据了解,刘某今年27岁,是外地某高校毕业生,一直没找到工作。因为有高校学习的生活经验,刘某知道大学食堂里有很多学生会把携带的包随手扔在凳子上占座,然后才去打饭,于是心生邪念,想利用这个机会盗窃钱财。
2008年11月底的一天中午,刘某溜进青岛大学某学院学生食堂,将学生放在凳子上的两个包偷走,迅速逃离了现场。有了第一次的“成功经验”,刘某开始频繁作案。在近日的一次行窃中,刘某偷包未遂,当场被已有所警觉的校园保安抓获。
据刘某供述,他曾多次采用此手段在青岛各高校食堂盗窃并屡屡得手。崂山区检察院的办案检察官提醒:大学生要提高警惕,时刻看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即使在校园里也应绷紧安全弦,不要在打饭、午休、自习等时候随手将包放在座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