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开发区新农保政策调整后更惠民
□记者鞠平
□通讯员丽霞英杰
本报烟台7月16日讯 记者16日获悉,烟台市开发区近日对新农保政策进行了调整,开发区新农保缴费标准大大减少,原有的40个缴费标准调整为5个,并且降低了参保人员享受财政补贴的门槛,参保人员缴费只要达到200元就能享受财政补贴。
据了解,开发区新农保政策调整办法扩大了开发区新农保的参保范围,调整前,符合失地农民“农转非”条件、没有参加“两保”的失地人员没有纳入参保范围。调整后,开发区新农保将20至59周岁没有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或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居住在区内的开发区户籍居民全部纳入参保范围,实现了养老保险制度的城乡全覆盖。调整前原设有40个缴费标准,20-59周岁的参保人员每个年龄一个缴费标准,且59周岁的参保人员缴费达到13498元才能享受财政补贴。由于门槛过高,8986名原参保居民中有近一半的人未享受到财政补贴。调整后,开发区结合实际设定了5个缴费标准,并降低了享受财政补贴的门槛,参保人员缴费只要达到200元就能享受到财政补贴。调整前,开发区新农保平均财政补助比例为6.5% ,低于芝罘区的9%、福山区的17%。调整后,最低财政补助比例将达到15%,最高补助比例35% ,平均补助比例为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