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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昆明常住户口权益多 先看看申办条件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17日08:55  生活新报

  听证会8月10日举行 即日起可提意见或报名参加听证

  持有居住证满5年并按时签注,具有合法固定住所,有合法职业或稳定经济来源,近2年内无行政拘留处罚记录,近5年内无犯罪记录的,可以申办本市常住户口。7月16日至8月10日,昆明市公安局将对《昆明市居住证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并于8月10日举行听证会。

  据了解,征求意见稿规定,取得居住证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在昆明市可享有免费享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就业服务,参加政府部门提供的各类免费培训,享受各类投资创业优惠政策,办理子女义务教育入学等权益。从7月16日起,市民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信件等方式将修改意见反馈到昆明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8月10日(星期一)14时至17时将举行听证会。在昆明市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向昆明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报名,申请当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7月29日17时。市民可登录市公安局门户网站(www.kmga.gov.cn)查阅(征求意见稿)的全文。

  公开征求意见联系方式:

  地址:昆明市北市区霖雨路107号

  邮编:650031

  联系人:刘大频、陈江文

  联系电话:5849152、5849151

  传真:5849173

  邮箱:kmcjw@sohu.com。

  听证会报名方式:

  报名信函寄至昆明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邮政编码:650031),请在信封上注明“听证报名”字样;或者拨打报名电话:5849152、5849151,也可以发传真报名,传真号为:5849173;网上报名请登录市公安局门户网站(www.kmga.gov.cn),下载并填写报名表,用电子邮件发送至kmcjw@sohu.com,采用信函、传真报名的也可使用此报名表。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公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

  昆明市公安局将于7月31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记者 陈会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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