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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龙区公判21罪犯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17日09:12  生活新报

  

盘龙区公判21罪犯

  犯罪分子被押上广场接受审判 实习记者 张训武 摄

  昨日上午,盘龙区政府政法委在桃源广场举行了打黑除恶公开宣判大会,公开宣判今年破获的6个案件的21名犯罪分子,这是盘龙区今年首次公开宣判恶势力重刑案件。

  19岁的贵州人安某某与20岁的张某、21岁的安某某于2008年12月10日在东风东路省化工设计院宿舍三栋二单元三楼,使用撬棍、大号起子撬门而入,盗窃屋主陆某某价值人民币1530元的液晶显示器等物品,销售后挥霍,随即三人又于12月15日用同样的作案手法在东华小区稻香里四栋一单元602室盗窃得人民币18.5元,美元2元,被告人安某某等人在逃跑途中被巡防人员抓获送交公安机关。

  今年情人节的凌晨3时,被告人王某、雒某因几句口角与严某、徐某发生争执,不服的王、雒二人遂即邀约上付某等人,在盘龙区新草房村殴打被害人严某,致其轻微伤,而徐某则因同伴被打,也找来多人欲报复王、雒、付三人,结果,在打斗中,三人持刀追砍徐某并致其死亡,被告人王某因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被告人雒某判处有期徒刑11年。

  据盘龙区法院副院长方忠良介绍,此次区法院选择了几件严重的刑事案件进行公开宣判,这些案件以团伙作案为主,手段暴戾,涉及抢劫、故意伤害、绑架等严重罪行,对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他表示,虽然目前盘龙区内并未发现有涉黑案件,但是预防同样重要,今后将会不定期选择一些严重的刑事案件,特别是恶势力犯罪案件来进行公开宣判,希望广大市民对身边的涉黑涉恶势力进行举报。 记者 闵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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