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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是借车开走了就不还

  本报讯(新都法记者钟蓉实习生张立东)出狱后两年之内,新都人陈某以借车、租车为借口,先后骗取了嘉陵125型摩托车、长安奥拓汽车各一辆,并于7月12日被真正的奥拓车主“逮个正着”。日前,新都法院对陈某诈骗案进行了审理,陈某因出狱后五年以内再次犯案,属累犯,应依法从重处罚。最终,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1年10个月。

  2007年12月13日,陈某在清流镇一村社以借车用为由,骗走张先生价值2858元的嘉陵125型摩托车一辆,后将该车以850元的价格卖给了过路人。去年7月8日,陈某来到新繁镇三益桥处,以“曾伟”的假名向刘先生租车,骗走了刘先生价值19799元的长安奥拓汽车一辆,今年7月12日,陈某在新都区斑竹园镇驾驶骗来的奥拓车时,被刘先生亲属发现,慌乱之中,陈某弃车逃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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