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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债无官司 法院为啥查封我房子

  

无债无官司法院为啥查封我房子

  法院查封的房子

  对于房屋业主的疑惑,自贡市贡井区法院表示是否出错一周后才有结论

  “我没有任何经济纠纷或者债务,买的房子却无缘无故被法院贴上了封条,门锁也被换了;我租给别人了,现在由于无法交房还要承担违约金。”15日,自贡市富顺县的刘先生带着房屋产权证、土地所有权证等相关手续,向本报记者反映让他感到不快的这件蹊跷事。当记者到法院对此事采访时,法院表示:是否查封错误还在调查中,一周后才能有结果。

  郁闷:房屋手续齐全被查封

  7月10日,家住富顺县的刘先生接到房屋租赁方杨某的电话说,刘先生租给他的自贡一幢房屋被法院查封,门锁也换了,无法进去装修;同时,杨某认为刘先生违背了双方的租赁协议,应当赔偿违约金。“我当时根本不知道是咋回事,立马就从富顺赶到自贡。”刘先生说,他是于2006年9月在自贡拍卖有限公司合法竞拍购买的房屋,所有手续齐全,“没有得到任何形式的通知就被查封了,会不会是法院搞错了?”

  据了解,被贡井区法院查封的房子位于自贡市大安区马吃水开发区盐都大道南侧,占据该栋大厦整个三层,面积达1010.58平方米,属于营业用房。刘先生

  于2008年5月27日办理了该房的房屋产权证书,但由于刘先生家住在富顺,这个房屋又在自贡,面积也很大,一直空着没用。今年7月1日,刘先生与家住大安区的杨先生签订了为期3年的房屋租赁协议书,时间从7月10日开始。

  疑问:是不是查封错了房子

  15日,记者来到自贡市大安区马吃水,在立交桥旁找到了刘先生所说的房产。走上三楼,只见卷帘门紧闭,上面是自贡市贡井区法院于2009年6月12日贴的封条。楼下一茶坊的工作人员开玩笑说,他们以为刘先生欠了很多钱,房子都被封了。

  随后,记者在与之相邻的地方,找到了刘先生所说“可能搞错了”的另一处房产。这处房产与刘先生的房产相邻,也是在三楼。通过隔壁的楼梯上去看到,此处房产卷帘门打开,里面存了许多货物;而门沿上仍旧贴有贡井区人民法院于2004年7月31日贴的封条,墙上还有一张民事裁定书,被告知人系“刘某某”,房产面积是516.75㎡。

  现场的封条和裁定书上的内容,正

  好与法官给刘先生的那份“在建工程(期房)他项权利证(存根)”上的数据一致,但该房产的坐落系“中联大厦3栋3楼”,而刘先生的房子是“中川大厦三楼”。刘先生说,“两个房子正好相邻,可能是执行的工作人员失误弄错了。”

  法院:房管局一周后给结论

  15日上午,记者电话联系上贡井区法院执行庭副庭长刘俊,他是刘先生这一案件的执行人。刘俊拒绝了采访。

  随后,法院执行局局长刘桂兰接受采访时说,刘先生是上午才来找法院反映这一情况的。法院是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查封的房屋,不知道是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出错,还是房管局那边登记出错了,目前正在调查。昨日上午,记者再次致电刘桂兰局长询问调查情况,刘说,还在继续调查中,房管局那边要一周后才有结论。

  律师:若查封错误可申请赔偿

  对于这起查封纠纷,内江一张姓律师认为,法院查封是很严肃的事情,一般不容易出错。据他介绍,查封是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人民法院在采取查封措施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则:一是依法作出查封的裁定,并送达当事人和协助执行单位。二是通知被执行人和有关人员到场。三是清点财产,造具清单。

  张律师说,法院执行人员如果严格按照这些要求操作,一般是不会出错的。张同时说,如果法院错误查封了案外人的财产并对其造成损失的,案外人可以依法申请国家赔偿。 文/图记者高冰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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