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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场持枪劫人质求死不成坐牢10年

  

机场持枪劫人质求死不成坐牢10年

  6月24日庭审现场资料图片

  □“双流机场劫持人质”后续

  机场持枪劫人质求死不成坐牢10年

  本报讯(双流法记者张实秋)想要用“不一般”的方式自杀的23岁男子蒋俊,用一把网购的发令枪,在双流机场将一名女子劫持。昨日,成都双流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蒋俊因犯绑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000元,其扣押在案的发令枪及子弹也被予以没收。对此结果,蒋俊表示他不上诉。

  23岁的蒋俊觉得生活无意义,便想干一件大事来改变自己的人生,他计划抢劫银行、抢劫运钞车或者绑架人质、劫持飞机,并一直试图购买枪支未果。今年2月,通过网络,蒋俊以450元的价格买了一支体育用发令枪和100发子弹。当晚7点30分左右,蒋俊乘出租车前往双流机场,准备劫持旅客冲过安检通道闯上飞机,控制飞机后勒索赎金1亿元。9点15分左右,蒋俊手持发令枪进入双流机场出港大厅,走到安全检查通道前警戒线附近的女性旅客曾某背后,先朝天打响两枪后,他用左臂扼住曾某的脖子,右手持枪顶着曾某的头部,向周围大喊“让开,我要

  上飞机”,随即劫持曾某从安检4号通道往隔离区内冲。蒋俊刚冲过安检通道,即被现场值警的安检、公安人员制服。

  法院认为,蒋俊作为一个有刑事责任能力的正常人,为追求自己所谓的“大事”,购买了体育用发令枪及子弹,选择人口较为密集的机场大厅作为案发地,开枪劫持旅客作人质,其行为已构成绑架罪,并且性质恶劣,社会危害大,于是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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